保障覆盖85种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同时保障35种特定轻症,如:原位癌、轻微脑中风等;呵护您的健康,安享无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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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特定高发恶性肿瘤疾病保障,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医院首次确诊原发性肺癌、肝癌、胃癌、结直肠癌、食道癌,可获得额外10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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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轻症每次额外给付30%主险基本保险金额,可累计赔付3次,同一种轻症仅赔一次,每种轻症首次确诊日期需间隔不短于一年(365天);特定轻症保障不分组,且轻症赔付不影响重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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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首次确诊特定轻症(35种),可豁免主险及其他附加险(如有)剩余的各期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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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因意外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身故,可按合同约定赔付,给予家人温馨守护。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不幸身故且身故时未满10周岁,给付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30%,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不幸身故且身故时已满10周岁(含),给付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100%。如果选择了《招商信诺附加安享康健两全保险》,可按附加合同约定获得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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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选择了《招商信诺附加安享康健两全保险》,若被保险人在75周岁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可领取一笔满期保险金作为贺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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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安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 |
招商信诺附加安享康健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必选) |
招商信诺附加安享康健两全保险(可选) |
王女士,35周岁,某企业金领,面对工作与生活的多重压力,她深切理解健康保障对自己及家人的重要。经与银行理财经理的沟通,为自己选择了“招商信诺安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并投保《招商信诺附加安享康健两全保险》,基本保险金额50万元,保障至终身,缴费期20年,年交保费25,563.18元。 |
王女士可以享有的保险利益如下: | |
85种重大疾病保障 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首次确诊主合同约定的85种重大疾病,给付50万元,给付一次后主附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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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高发癌症额外赔付 如上述重大疾病为原发性肺癌、肝癌、胃癌、结直肠癌、食道癌,可获得额外给付50万元,给付一次后主附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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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种特定轻症保障 不同的特定轻症最多可给付3次,每次给付15万元,且轻症赔付不影响重疾保障。同一种轻症仅赔一次,每种轻症首次确诊日期需间隔不短于一年(36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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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轻症可豁免保费 被保险人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首次确诊特定轻症(35种),可豁免剩余的各期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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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贴心保障 等待期后不幸身故,王女士可获得最低50万元、最高约101万元的身故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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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周岁领取贺寿金 王女士在75周岁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可领取511,263.42元作为贺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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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页仅供参考,不构成保险合同组成部分,具体内容请以合同条款为主。 * 本产品由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发行与管理,招商银行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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