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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险

时间:2016-03-07 15:55:44来源:招商信诺
摘要:春节的步伐越来越近,公共场合人员流动业逐渐增大了,保险专家提醒:大家身往何处,应该讲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有条件的认识,可以买份人身意外伤害险来防范潜在风险,为自己及家人做个长远保障.有些人还不了解什么

春节的步伐越来越近,公共场合人员流动业逐渐增大了,保险专家提醒:大家身往何处,应该讲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有条件的认识,可以买份人身意外伤害险来防范潜在风险,为自己及家人做个长远保障。有些人还不了解什么是人身意外伤害险。下面本文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相关知识。

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定义

人身意外伤害险,也可以称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支出医疗费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意外事故”应具备三个条件,即“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危害事件”,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障范围

人身意外伤害险责任范围包括哪些内容呢?相信买过保险的人,都清楚,在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前,是一定要看清保险的保障范围的。某保险公司专家强调:一般来讲,凡是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人员,在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将根据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给付被保险人全额保险金;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3、因意外伤害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被保险人全数金额保险;

4、因意外伤害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导致永久完全丧失身体机能、劳动能力,或永久丧失身体机能、部分劳动能力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注: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但是,给付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保险金额总数。假如当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合同就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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