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订立保险合同并享有和承担保险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一、保险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主要体现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风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即保险费;保险人要收取保险费,必须承诺承担保险保障责任。
(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
保险合同的保障主要表现在: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一经达成协议,保险合同从约定生效时起到终止的整个期间,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受到保险人的保障。
(三)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的双务性与一般双务合同并不完全相同,即保险人的赔付义务只有在约定的事故发生时才履行,因而是附有条件的双务合
(四)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附和合同是指合同内容一般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印就好格式条款供另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作取与舍的决定,无权拟定合同的条文。
(五)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射辛合同是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并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六)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任何合同的订立,都应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为基础。
二、保险合同关系人包括哪些?
保险关系人是指在保险事故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1)被保险人是指约定的保险事故可能在其财产或人身上发生的人。
(2)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的特征是:①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投保人指定产生也可,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
②受益人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
③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均可以为受益人;
④受益人不受有无行为能力及保险利益的限制;
⑤受益人只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⑥受益人的资格可以被取消,也可能会依法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