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很多的老百姓都有一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这样在患病之后,能有个地方报销,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相关内容。
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四大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强化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国家确定的原则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开展大病保险的具体方案。鼓励地方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大病保险承办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完善支付制度,引导合理诊疗,建立大病保险长期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
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第一,开展大病保险是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自医改实施以来,我国初步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但由于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筹资与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人民群众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对罹患大病的群众给予进一步的保障,可以提高基本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基本医保的保障水平,缓解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持续深化。
第二,开展大病保险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大病保险是基本医保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保的有益补充。建立大病保险制度,把大病医保纳入全民医保范围,有利于从制度上筑牢、织密社会安全网,形成合力衔接、相互促进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增强全社会深化医改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三,开展大病保险是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的有效途径。大病保险明确了“政府主导、专业运作”等原则,推进以市场化方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责任,充分发挥两方面的优势,建立“管、办”相分离、相制约的医保运行机制,提高运行效率和质量。同时,大病保险还明确了“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要求,有利于形成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大病保险制度稳定、安全、持续运行。
有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于我们来讲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相信通过文章中的介绍,大家已经了解知晓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