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种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瘫痪——永久完全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历程
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1986年后,重大疾病保险被陆续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并得到了迅速发展。1995年,我国内地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现已发展成为人身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重大疾病保险在发展过程中,保障范围逐渐扩大,保障功能日趋完善,但该类产品的设计理念一直延续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