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险三项保障
旅游保险能提供的保障有三项:一是人身伤害保障,二是财物损失保障,三是救助保障。人身伤害保障类保险分为两种,一种是对被保人在境外遭遇意外导致死亡或残疾进行赔偿,另一种是对被保人在境外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进行赔偿。财物损失保障包括对旅行中的个人行李财物的丢失损坏、行李延误、取消旅程、旅程延误、缩短旅程等范围,因投保人个人疏忽导致他人身体受损或财物损失,而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等进行赔偿。救助保障则指一旦被保险人在海外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可通过与国际医疗救援公司的合作提供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包括安排就医、紧急医疗转送、住院治疗、门诊治疗、遗体转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