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案例
某大型中资公司员工史某在尼日尔工作期间突发高热,在迅速被送往医院后,当地医院初步诊断史某为腔隙性脑梗塞,并要求将史某转至高级别医院治疗。事实上,上述中资公司都为公司员工投保了人保境外团体工作人员意外险。由于保险责任尚不能确定,保险公司仍然协助上述中资公司通过救援公司将史某转运至法国巴黎的美国医疗机构,后该机构确诊史某患有脑型疟疾,此时也确认本次出险属于保险责任。经该机构一个多月的治疗,史某生命体征平稳,在救援机构评估认为可以转运后,救援机构将史某转运回北京继续治疗,但史某一直未苏醒,并于2013年12月初被评为一级伤残。最终保险公司为此案支付紧急医疗运送服务费100多万元人民币,给付疾病全残赔偿金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