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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人身意外险

时间:2017-03-08 10:30:20来源:招商信诺
摘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残疾、烧伤的根据残伤程度给付.

很多人因为工作的缘故,所以需要投保一份短期人身意外险,但是却对于这份保险不是那么地了解,下面我们看看短期人身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短期人身意外险保障范围

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残疾、烧伤的根据残伤程度给付。

救护车费用: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救护车费用。

丧葬费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实际支出给付丧葬处理费(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普通骨灰盒费用(以丧葬处理当地中等价格为准);如就地安葬的,为墓穴、墓碑和灵柩的实际支出费用)及遗体遣返费(包括将遗体或骨灰运送回被保险人住所所在地的运输费用及灵柩费用)。

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就其自此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意外住院津贴: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的,自住院的第一天起每天给付。

办理短期人身意外险应符合的条件如下:

(1)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2)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3)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4)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5)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其实我们不管是选择长期的意外险,还是短期的意外险,我们都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投保,哪种保险适合你,就选择哪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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