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检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都要参加体检
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要按照统一安排,整队前往指定医院,等候体检,不得迟到;
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纪律,保持体检场所的良好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窜检查室;
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中途退出者,未检项目和未办妥的手续不再补检和补办。
二、“既往病史”不可忽略
考生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中的“既往病史”,不得隐瞒或背离身体现状填写。凡因本人未能如实完整地填写既往病史而造成相关的面试或体检不合格、录取阶段被退档、新生入学复查阶段被取消入学资格等情形,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体检信息务必进行确认
体检完毕后,要按照各地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结果信息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同时,要进行签字确认本人的高考体检信息。
考生体检信息确认时,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当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核对,按规定更正后重新确认;
未进行网上确认的,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因考生本人体检信息确认不认真、本人未签字确认、由他人代签等,导致出现录取纠纷或影响填报志愿等一切相关问题,责任自负。
四、体检结果关系录取与否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
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 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 各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 (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
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 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