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免赔范围
免赔范围指保险合同中列明保险人不予承担保险赔偿与保险金给付责任的范围。多用于医疗保障金的给付中,如约定医疗保障金的免赔额,
或者约定不能同时从多家保险公司报销医疗费用等。
交强险免赔范围: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纲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交通事故车险免赔范围
一、与保险事故无关的检查、治疗及相关费用(包括伤者原发疾病;伤者伤情已愈,经治医生建议出院,但伤者拒不出院所发生的费用)。
二、医疗事故、差错扩大的费用。
三、无转院证明或未经我司同意,私自转院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非特殊病情需要或我司同意,住院治疗期间门诊或院外发生的费用(包括外购药品、器材等)。
五、非特殊病情需要或我司同意,未在能提供电脑发票的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费用。